本院2024年9月14日刊登的(2024)粵1427民初827號(hào)、(2024)粵1427民初906號(hào)、(2024)粵1427民初903號(hào)三個(gè)公告中,被告“吉志彪”應(yīng)為“古志彪”。
廣東省蕉嶺縣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4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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