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建華、劉暉:本院受理的原告魏玉珍與被告潘建華、劉暉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因你們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規(guī)定,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5)渝0117民初3709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重慶市合川區(qū)人民法院
潘建華、劉暉:本院受理的原告魏玉珍與被告潘建華、劉暉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因你們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規(guī)定,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5)渝0117民初3709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重慶市合川區(qū)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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