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核準改革再深入
探索建立專用標志使用異常名錄
本報北京7月5日訊 記者張維 國家知識產權局近日印發(fā)通知,確定第二批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核準改革試點及持續(xù)深化第一批改革試點地方,組織各地重點圍繞建立完善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核準及注銷工作體系、組織實施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核準及注銷工作、加強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監(jiān)管等工作任務,有序開展改革試點工作。
2019年底,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海南省等12個地方率先開展為期兩年的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核準改革試點,探索和實踐了將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核準權限由國家知識產權局下放至省級知識產權局的工作模式。2022年4月,12個試點省份全部通過了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開展的評審驗收,其中5個省份優(yōu)秀通過驗收。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第二批改革試點和持續(xù)深化第一批改革試點明確,各地試點地方應加強機制模式創(chuàng)新,推動市場主體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覆蓋率達到80%以上,按照“誰審批、誰監(jiān)管”原則,形成以信用監(jiān)管為基礎、以“雙隨機、一公開”監(jiān)管和“互聯網+監(jiān)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jiān)管為補充的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監(jiān)管機制。立足本地實際,探索建立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異常名錄,建立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注銷工作體系并組織實施,依法推動將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納入知識產權信用監(jiān)管。
編輯:周芬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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