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鴻羽
“有困難找警察,有警情請撥110?!边@句話早已深入人心,體現了廣大市民對民警的信任。近年來,110接警平臺報警電話的業(yè)務量與日俱增,諸如“水電氣故障”“感情糾紛”等非警務類警情擠占了110這條綠色生命線。110接警平臺警情分流模式的探索、創(chuàng)新,一方面是順應公安機關一線實戰(zhàn)單位減負減壓的現實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公安基層工作提質增效,減少無效警情下沉到一線實戰(zhàn)部門的必要舉措。
以重慶市涪陵區(qū)公安局110指揮中心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的接警平臺報表數據為調查基礎,從警情有效率來看,涪陵區(qū)公安局110接警平臺共接收群眾報警求助6萬余起,警情有效率約50%,這就意味著每兩個報警求助事件中就有一個是公安機關無法處置或不需要處置的。
從有效警情中存在警情職能交叉的現象來看,以占比最多的交通事故警情為例,交通事故警情月均占比接近2000起,占比約30%,而交通事故的處置存在派出所和交巡警職能交叉的現象,在接報時由于警情詢問不明,時常出現派出所處警民警到達現場后告知當事人需要去找交巡警解決問題,不利于事件的快速處理。
重慶市涪陵區(qū)公安局荔枝派出所具有日接警量大、轄區(qū)人口多、轄區(qū)人口群體復雜等特點。以該派出所為例,通過提取半年內的日均處警數據,顯示該派出所日均接警數據約為60起,有效通過公安機關職能進行處置的約30起,也就是50%左右,有效的警情分流手段對緩解該類城區(qū)派出所接處警壓力大、處置效果不好、不易被群眾理解等問題具有極大作用。據此,以整理總結各項接警數據作為調查基礎,并對各地優(yōu)秀改革范例進行學習吸收,筆者建議通過如下方案進行解決。
第一,通過公安機關內部警種分流相關職責警情。根據各地公安機關的實踐,公安內部各警種、各部門之間應當在接警過程中實現以警種分流,根據警情不同派不同類型的民警進行處警,改變將警情處置全部交給派出所巡邏警的做法,同時面對復雜警情,敢于打破職能分工壁壘,務求各警種、各部門分工合作聯動進行派警。
第二,擴大服務的主體隊伍,推動“12345”等政務便民服務平臺承接非警務求助,建立健全有效的轉辦機制,將企業(yè)和群眾關于經濟調節(jié)、市場監(jiān)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等領域的求助、投訴、舉報進行有效分流。
第三,實現接警分流和政府應急管理聯動,將應急事件發(fā)生時政府的應急指揮權授權給公安機關,以110指揮中心作為迎接突發(fā)事件的第一道指揮部,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政府授權調動其他部門、協同聯動共同處置突發(fā)事件。該模式能夠較好地利用城市內現有應急管理資源和設施基礎,發(fā)揮公安機關專業(yè)職能和作用,同時公安機關的指揮體系和指揮能力相對成熟。
第四,建立分流后回訪機制,回訪制度是檢驗110警情分流模式后成果的一項重要手段,接警警情分流模式下如何保證不濫用分流指令的問題,回訪制度的構建將成為主要途徑。
(作者單位:重慶市涪陵區(qū)公安局)
編輯:梁成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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