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戰(zhàn)海峰
2017年4月,艾某的配偶死亡后,為了多分遺產,艾某找到李某尋求幫助。李某向艾某提供了幾張?zhí)崛‖F(xiàn)金的銀行流水清單,根據(jù)銀行流水清單所載時間,艾某給李某書寫了4張對應時間的借條,金額總計50萬元。
2017年11月,李某起訴艾某,雙方于起訴當日在法院達成調解協(xié)議,法院制作了民事調解書并送雙方當事人。后被發(fā)現(xiàn),公安機關將兩人依法抓獲。
重慶五中院審理認為,艾某作為其配偶遺產的繼承人,為多分遺產,與李某惡意串通,偽造債務,通過訴訟程序取得法院裁判文書,其行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妨害司法秩序,構成虛假訴訟罪,遂依法以虛假訴訟罪判處艾某拘役5個月,緩刑8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判處李某拘役4個月,緩刑7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再審撤銷原審民事調解書。
法官庭后表示,此類虛假訴訟通常表現(xiàn)為糾紛當事人惡意串通,虛構債權債務,據(jù)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騙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此類虛假訴訟多發(fā)生在離婚、繼承等家事案件中,行為人往往意圖通過上述行為,達到多分財產的目的。此類行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嚴重擾亂人民法院正常司法活動,妨害司法秩序,不僅應當受到道德譴責,更應受到法律嚴懲。
編輯:溫遠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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