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視頻推廣是公司產品宣傳策劃的常用策略之一,但宣傳品授權到期后,仍被超期使用,該如何處理?近日,上海市金山區(qū)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因廣告等宣傳品授權到期后仍繼續(xù)使用而引發(fā)的服務合同糾紛案。
2022年3月,原告某創(chuàng)意策劃工作室與被告某生物科技公司簽訂短視頻服務協議書,約定由工作室為生物公司的產品“淡斑精華液”提供一段宣傳視頻及兩張宣傳照片,授權使用期為三個月。授權范圍為全網的宣傳推廣和廣告投放。協議還約定,授權到期后,生物公司及該產品客戶無權繼續(xù)發(fā)布、使用該協議項下視頻及照片。授權期限前已發(fā)布在朋友圈、短視頻平臺等的短視頻及照片無需刪除,但不能再推流。除此以外的銷售平臺需在授權到期日前清除相關短視頻及照片。違反此條約定,生物公司需向工作室支付不少于100萬元的違約金。
協議簽訂后,生物公司當即支付服務費35萬元。工作室按約交付了拍攝的一段產品宣傳視頻及兩張廣告照片。
然而授權到期后,工作室卻發(fā)現生物公司經營的部分視頻號、小程序賬號仍然長期發(fā)送案涉視頻、照片。銷售平臺上,大量銷售生物公司產品的店鋪、媒體賬號仍在持續(xù)發(fā)布及使用案涉短視頻及照片。工作室遂起訴至法院,要求生物公司立即停止前述侵權行為,刪除相關平臺上發(fā)布的案涉宣傳品,并且支付違約金100萬元。
生物公司辯稱,工作室提供的證據中,只有三個視頻號、小程序賬號是其運營,除此之外的運營主體都與其無關。生物公司已經履行品牌管理義務,在收到工作室交付的相關侵權鏈接之后,逐一與相關店鋪經營者溝通,要求其下架。訴訟中,相關侵權鏈接或者違約鏈接大部分已經刪除,而其他運營主體的侵權行為,不能全部歸責于生物公司。此外,工作室沒有實際損失,其要求生物公司承擔100萬元的違約責任,明顯過高,應當予以降低。
法院審理后認為,生物公司確認其管理運營的三個視頻號、小程序賬號,在協議授權期滿之后,仍然使用工作室提供的宣傳視頻及照片,并且截至庭審之日仍未刪除。該事實足以認定生物公司存在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工作室要求生物公司刪除授權期滿后在媒體平臺上發(fā)布的含有該視頻、照片的所有廣告等宣傳品,符合案涉協議書的約定,予以支持。
關于工作室要求生物公司支付違約金100萬元,根據工作室提交的網頁截圖,除生物公司確認的賬號之外,其余賬號運營主體并非該公司,僅僅根據工作室提交的平臺名稱以及銷售該公司產品的事實,難以將其他運營主體的行為歸因于公司。雖然生物公司存在違約行為,但該公司已采取發(fā)布聲明、與其他經營者溝通、下架視頻等補救措施。在無證據證明工作室實際損失、生物公司獲利金額的情況下,綜合考慮生物公司違約主觀過錯程度、違約行為持續(xù)時間、案涉視頻及照片使用范圍、工作室已經獲取約定服務費等因素,法院判決生物公司支付違約金30萬元。
一審判決后,雙方均服判息訴。目前該案判決已生效。(郭燕 劉芬)
編輯:孫天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