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由司法部普法與依法治理局和法制日報社共同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lián)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p>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
“書·法”活動以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條開筆,未來將對準更多的法律。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條 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李洪海,字一鑫,號方舟?,F(xiàn)任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書畫院副院長、中國書法家協(xié)會第五、六屆理事、北京啟功藝術研究會副會長、國家民族畫院副院長、中國玉文化研究會名譽會長、中國馬會馬文化藝術研究院院長、北京文史研究館館員。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師從啟功先生,經(jīng)先生把腕,積多年學承,形成內(nèi)緊外拓、疏密相間、骨勢秀逸、體勢俊美的書風。書法篆刻作品廣為流傳,并為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軍委辦公廳、中國駐外使領館等單位收藏,亦作為禮品饋贈國際友人。曾榮獲獻愛心優(yōu)秀人民藝術家、全軍學雷鋒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編輯:劉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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