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
2020年7月11日,由法制日報社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是規(guī)范審判權行使主體、構建我國法官制度的專門法律,是完善法官隊伍管理、提高法官職業(yè)保障的基本依據,也是法官依法履職、公正審判的重要遵循。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信訪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之后,法制日報社聯合中國法官文聯,將筆端對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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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第二十八條 法官等級的確定,以法官德才表現、業(yè)務水平、審判工作實績和工作年限等為依據。
法官等級晉升采取按期晉升和擇優(yōu)選升相結合的方式,特別優(yōu)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一線辦案崗位法官可以特別選升。
金佩杰,河北省承德市書法家協(xié)會原副主席,隆化縣人民法院原高級法官、研究室主任。
編輯: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