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法治論》
李東方 著
ISBN:978-7-5764-1901-6
出版日期:2025年1月
作者簡介:
李東方 西南政法大學首屆經濟法學博士,北京大學金融法博士后,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高級研究學者。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證券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經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僑聯法律顧問委員會委員;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獨立董事委員會委員;北京市金融服務法學會副會長;北京等多家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東北證券等多家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先后擔任成都市委、市政府等黨政機關和諸多大型企業(yè)的法律顧問;曾任中國北京同仁堂等多家國有獨資公司外部董事,現任北京公交(集團)公司外部董事。長期從事民商經濟法和文化遺產保護法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活動,著有《證券監(jiān)管法論》《證券監(jiān)管法律制度研究》《人文資源法律保護論》等代表性專著,獨著或主編《經濟法學》《公司法學》《證券法學》《房地產法學》等多部重點教材。
內容簡介:
2019年新修訂的證券法確立了許多新制度,這些新制度基本上都是針對上市公司法治化的制度,而2023年新修訂的公司法對包括上市公司在內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及其他相關問題作了重要修訂。作者經過多年的深入思考,認為有必要將2013年出版的《上市公司監(jiān)管法論》升級為《上市公司法治論》。對此升級版有兩個方面的考慮:一是上市公司監(jiān)管法本質上是上市公司治理的法治化,監(jiān)管在根本上是維護上市公司和投資公眾的利益,監(jiān)管本身不是目的,維護上市公司和投資公眾的私權利才是最終目的。私權為本,公權為用,盡量謙抑公權力的運用,“法治”理念顯得十分重要。二是升級版將“上市公司監(jiān)管法”作為《上市公司法治論》的一個部分,使本書圍繞著上市公司,將公司法、證券法和上市公司監(jiān)管法作為一個法治體系進行研究,這樣更為合理,也更具理論價值和實踐價值。
編輯:武卓立